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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口都需要什么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21:55:07    

落户口需要的手续和材料因不同情况而异,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详细步骤和所需材料:

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需向目标迁入地的公安派出所提交入户申请,并填写相应的入户申请表。

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医院证明、单位证明、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的证明等。

派出所会对这些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填写入户审批表,上报给县、市公安局进行审批。

进行审批流程

市、县公安局主要负责审批从农村迁入城镇,以及从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户口迁移。

市区的公安分局则主要负责审批从集镇的非农业人口迁入城市和县城的户口迁移。

获取准予迁入证明

经过审批同意入户的,迁入地的公安机关会发放准予迁入证明。

持有这个证明或无需此证明的申请人,需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部门办理迁出手续,并获得迁移证。

完成落户手续

居民应在迁移证规定的有效期内,前往迁入地的户口登记部门办理迁入手续。

除了迁移证外,根据不同的迁移原因,可能还需要提供准迁证、招工招生、毕业派遣、工作调动等相应的证件。

对于入籍、归国定居、复员转业退伍、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人员、民政部门收容安置的无家可归者等特殊情况,他们无需提供准迁证和迁移证,可以直接凭相应的证件办理落户、入户手续。

具体所需材料

市外迁入

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市内迁入

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老人投靠子女

入户申请书。

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其他相关证明。

海南普通落户

居住证,在海南居住半年就可以办理。

租房合同,或者是房产证,也就是说房子是你租的,或者是你买的都可以落户。

社保,这个社保是指一般账户,不是临时账户。社保一般账户是指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在海南开了社保账户。

居委会提供的流动人口信息卡。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和手续,以确保顺利办理落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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