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迁移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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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1:06:08
档案迁移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个人身份证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到证:
如果是初次就业的毕业生或未就业人员,需要提供报到证。
离职协议或辞职申请表:
如果是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辞职人员,需要提供这些文件。
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
无论是从原单位还是人才服务中心转档,都需要提供此通知单。
档案材料目录:
详细列出档案中的所有材料,便于核对和转移。
接收地人事部门同意接收的转档函:
无论是转出还是转入,都需要接收地人事部门的同意和转档函。
户籍证明:
如果是档案转入,可能需要提供户籍证明。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特别是如果档案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省市单位。
单位证明:
由原单位开具,说明转档原因和接收单位信息。
合同书:
如《代管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合同书》,在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时需要。
商调函:
由新单位开具,用于从原单位调取档案。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如果档案在企业或其他人才服务机构,需要提供此类证明。
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目标地区的档案管理机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
建议在办理档案迁移时,提前咨询相关档案管理机构或人才服务中心,以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避免因遗漏或错误导致办理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