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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何申请住房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0 13:51:46    

离婚后的住房申请通常有以下几种途径:

公租房申请

需要在所在城市无房,收入水平低于当地标准,可能还需要有当地就业年限或工作证明。

可以在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或房管局申请,离婚带孩子的优先级更高。

廉租房申请

需要是本地认定的低保家庭,且年满35岁带小孩才能申请。

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廉租住房保障

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

离婚无房申请流程

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公布,报送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后转同级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审核后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示,无异议后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

离婚后购买自住房

按照单身形式申请,非京籍家庭持有有效居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住房。

离婚房产过户

准备离婚判决书、身份证明、房产证等,到房管局缴纳登记费用办理过户手续。

离婚时住房帮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参考信息整理而来,具体申请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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