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林业职工补贴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5:57:12    

林业职工可以享受到的补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造林补助

补助对象:国有林场、林业职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等造林主体。

资金使用方向: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迹地、低产低效林地进行人工造林、更新和改造、营造混交林,面积不小于1亩。

补助标准

乔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亩补贴200元。

灌木林每亩补贴120元(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青海、陕西、山西等省灌木林每亩补贴200元)。

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每亩补贴100元。

迹地人工更新、低产低效林改造每亩补贴100元。

森林抚育补助

补助对象:承担森林抚育任务的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林业职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

抚育对象:国有林中,或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中的幼龄林和中龄林。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不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范围。

资金使用方向:开展间伐、补植、退化林修复、割灌除草、清理运输采伐剩余物、修建简易作业道路等生产作业的所需劳务用工和机械燃油等。

补助标准

集体公益林100元/亩。

国有林(含公益林和商品林)120元/亩。

林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补助

补助对象:支持油茶、核桃、油用牡丹、文冠果等木本油料及其他林业特色产业发展。企业两年以上,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总额;合作社一年以上,社员数量不低于30人。

补助标准:具体标准未在文档中详细列出。

国有林场改革后相关补助

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待遇:国有林场改革后全部纳入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并按国家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

津贴和福利

岗位津贴:根据职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设立不同的岗位津贴。

工龄津贴:根据职工在林场工作的年限设立工龄津贴。

高温补贴:在高温季节或户外作业时发放。

特殊岗位津贴:对于艰苦边远地区或特殊工作岗位的职工设立特殊岗位津贴。

社保津贴:林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在退休、生病、失业等情况下享受社保津贴。

其他福利:如免费住宿、免费工作餐、过节费、年终奖等。

其他补助

退耕还林补助:1200元/亩,其中第一年500元/亩,第三年300元/亩,第五年400元/亩。

生态护林员补助:每人每年1万元,用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的劳务补贴和管护绩效补贴。

这些补助政策旨在支持林业职工和林业发展,提高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具体的补助标准和对象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林业职工及时关注最新的政策信息,以便更好地享受相关补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