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劲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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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02:15:37
劲行判决,也称为径行判决,是指 合议庭在阅卷、调查、询问当事人后,确认全部事实已经清楚,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直接作出裁判的审理方式。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二审中,是相对于开庭审理而言的一种例外情况。
径行判决的条件通常包括:
合议庭审理:
本案由合议庭审理,并决定径行判决。
阅卷和调查:
在径行判决前,合议庭必须仔细阅卷,并进行必要的调查。
询问当事人:
合议庭需要询问当事人,以确认案件事实和证据。
事实清楚:
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必须已经核对清楚,无需再开庭查证。
径行判决的适用范围包括:
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
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
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
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需要注意的是,径行判决与书面审理的区别在于,径行判决虽然不开庭,但仍然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询问当事人,以确保裁判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劲行判决是一种高效的审理方式,适用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上诉案件,能够缩短诉讼周期,提高司法效率。然而,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径行判决的适用必须严格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