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有什么组成
保险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些保险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当满足一定条件时,被保险人可以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
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是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的,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商业保险主要包括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
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双方达成协议的正式文件,详细说明了保险条款、条件以及各方的责任。投保人定期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以换取保险保障。
保险费
保险费是投保人定期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以换取保险保障。保险费的厘定需要遵循公平性原则、合理性原则、适度性原则、稳定性原则和弹性原则。
可保风险
可保风险是指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这些风险应当是纯粹风险,有大量同质标的的存在,风险应当由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标的同时遭受损失,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
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保险通过将大量同质风险集合起来,然后分散给不同的投保人,从而降低单个投保人的风险负担。
保险种类
保险大体可以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商业保险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其中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财产保险包括财产损失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
这些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保险的基本框架,通过不同的保险形式和机制,人们可以将潜在的经济损失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获得经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