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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案件包括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8:58:37    

环境资源案件主要涵盖以下几类:

环境污染防治类案件:

涉及大气、水、土壤和海洋等环境介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其他物质及能量,损害环境介质及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以及导致个人或公众的人身健康、财产受损的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公益案件。

生态保护类案件:

因破坏遗传(基因)、物种、生态系统多样性、景观多样性以及影响生态系统功能正常运行而产生的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公益案件。

资源开发利用类案件:

在土地、矿产等各类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密切相关的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公益案件。

气候变化应对类案件:

在应对因排放温室气体、臭氧层损耗物质等直接或间接影响气候变化过程中产生的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公益案件。

生态环境治理与服务类案件:

在利用税费、配额等规制措施以及第三方治理、环境容量利用权、绿色金融等市场机制,控制生态环境退化、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过程中产生的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公益案件。

此外,环境资源案件的受案范围还包括:

符合法律规定的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含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省级、市(州)级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相关部门、机构或者受国务院委托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部门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

涉及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气候变化应对、生态环境治理与服务等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具体罪名和案由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性质有所不同。例如,某些地区可能还会包括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以及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具体罪名如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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