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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件需要什么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1:48:00    

办理离婚证需要以下手续:

提出申请

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不能单方提出。

双方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初步审核

婚姻登记员会对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如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

冷静期

初审通过后,进入30天的冷静期。期间,若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离婚申请。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如未撤回申请,则可进入下一步。

再次申请与审查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员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离婚协议书内容规范且双方达成一致。

领取离婚证

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员将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留一份在民政局备案,双方各持一份。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多次往返。

在冷静期内认真考虑,如有必要,可以寻求专业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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