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怎么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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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5 21:45:09
天津公积金的封存流程如下:
单位内部封存
单位在中止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中。
集中封存
原单位在30日内将该职工结余的住房公积金,转到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账户统一封存管理。
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
单位应当在恢复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携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启封手续,启封后,单位应为该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理封存申请
职工或单位应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封存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单位信息和封存原因等内容,并提供相关材料,如失业证明、单位解雇通知等。
审核与办理
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封存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封存。封存期满后,申请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封存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解封。
建议:
建议提前联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公积金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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