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哪些过错可以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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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3:54:44
员工有以下过错可以记过:
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三个月内达3次以上,6次及以内的。
因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及其他经济损失金额5000元以上,10000元及以内的。
违反公司消防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及其他经济损失金额6000元及以内的。
因服务态度等个人原因,连续12个月内造成客户有理由投诉5次及以上的。
私自使用其他部门的生产设备及防器材,造成轻微后果者。
造谣生事,影响他人工作情绪者。
特殊工种人员在未取得劳动局颁发的上岗证前上岗操作者。
越权或变相越权审批授信、用信的。
对信贷资料不完整、不相互印证,有明显错误、疑点或结论不合理,审查审批未提出质疑,或虽提出质疑但未有效解决的。
审批同意发放需经贷审会(合议会)审议而未审议或贷审会(合议会)审议而未通过的信贷业务的。
缺程序、逆程序操作的。
上班时间喝酒、酒后上班。
上班时间睡觉、闪离岗位。
浪费公司资源。
严重违反公司规定。
拒绝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
泄露分公司秘密,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和规定,损害利益的。
未按规定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及核查的。
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可疑交易报告的。
未按规定操作反洗钱信息监控报送系统的。
- 本文分类:常识
- 本文标签:未按公司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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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01-13 03: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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