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哪些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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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2 20:46:08
从重处罚的情节通常包括: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二人以上轮奸的;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教唆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
被依法认定为累犯的;
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罪的;
盗窃罪中教唆未成年人盗窃的;
多次扒窃作案的;
入户盗窃的;
劳改期间盗窃的;
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或者管制、监外执行期间盗窃的;
曾因盗窃被治安处罚3次以上,2年内又进行盗窃的;
醉驾中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毒品犯罪中教唆未成年人进行贩毒、或者是运输毒品的;
之前有过贩毒的行为,在放出来之后又重新从事毒品犯罪的行为;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过刑,又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
这些情节在量刑时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考虑,以体现法律的公正和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