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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1:28:38    

格式合同,也称为定式合同、标准合同或附从合同,是指由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条款。这种合同形式常见于具有社会公共性、公益性的特殊行业,如交通运输、保险等,也用于提高交易效率,便于企业或组织在重复的业务活动中迅速签订合同。

格式合同的特点:

预先拟定性 :条款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另一方通常只能被动接受。

重复使用性:

条款设计用于在多次交易中重复使用,以提高效率。

法律约束性:

一旦接受,这些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格式合同的利弊:

优点

简化缔约手续,减少缔约时间,降低交易成本。

事先分配风险,增加对生产经营预期效果的确定性。

缺点

可能限制合同自由原则,拟定方可能制定有利于自己的不公平条款。

对消费者而言,可能因处于不利地位而遭受不公平对待。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格式合同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保护相对人的利益,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

示例:

电信公司提供的通信服务合同。

银行的借贷合同。

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用户协议。

保险合同。

航空或旅客运输合同。

供电、供水、供热合同和邮政电信服务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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