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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两周年 国台办:示范效应逐步显现、影响日益扩大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9-10 11:24:00    

9月10日,国务院台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实施两周年,请介绍示范区建设有哪些进展?下一步将如何推进?

对此,发言人陈斌华表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两年来,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示范效应逐步显现、影响日益扩大,示范区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 一是台胞台企登录“第一家园”更加便利。上线数字“第一家园”服务平台,基本实现台胞在闽“一网通查”和“全网通办”服务,上线至今为台胞办理服务事项超1.2万件。在福州、厦门、平潭等5个地区设立涉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服务全省法院的台湾地区法律查明平台,设立大陆首个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众多台胞加入福建省相关社会团体;一批台师在闽全职任教,高校在读台生近2200人。
  • 二是闽台经贸、人员往来持续热络。新增设立8个台湾农民创业园;14家台企首次被认定为大陆“老字号”。设立大陆首只由台商发起、规模达7.86亿元的两岸产业投资基金,率先打通台胞境外自有人民币投资大陆通道。建成大陆首个两岸标准共通信息与服务平台,累计研制两岸共通标准308项,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项目增至60项。“小三通”客运航次进一步加密,由2024年每周210航次增长至2025年252航次。今年1至8月,往来闽台旅客173万余人次,同比增长36.4%;从福建口岸入境的台胞旅客67万余人次,同比增长15.5%。
  • 三是闽台人文社会交流不断深化。闽台民间交流持续扩大,今年1至8月来闽参加各类涉台活动的台胞累计约2.8万人次,同比增长40%。一大批台湾青年来闽实习、就业、创业。出台大陆首部文化领域涉台专项地方性法规《福建省闽台关系档案保护条例》,征集“迁台记忆”等档案文献5.49万件。试点实施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已引进7家台湾业者。
  • 四是福建全域对台融合发展保持良好势头。厦金两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系列举措落地实施。福州先后发布两批福马融合举措。“福马同城通卡”“厦金同城卡”的发行,为金马同胞提供更多便利。三明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等加快建设,各地对台融合实践特色亮点不断涌现。

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会同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福建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对台工作决策部署,践行“两岸一家亲”理念,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以更实举措、更大力度高标准、高质量推动示范区建设,支持福建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取得更多成果。

(总台央视记者 赵超逸 黄惠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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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鹤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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