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哪些有报销
农村医疗保险(新农合)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比例为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住院报销
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较高,一般为60%或90%(部分地区乡镇卫生院起付线200元,报销90%)。
二级医院:报销40%。
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报销
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22类重大疾病。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患者可持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例以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医疗机构证明书等资料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其门诊医药费用可以列入新农合基金的报销范围,可按照住院报销标准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报销。
报销比例和限额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金额,报销比例70%,年支付限额200元(第一档)或300元(第二档)。
住院慢性病:起付线金额不设,报销比例70%或80%,年封顶线金额住院50000元,门诊慢性病3000元或5000元。
不列入报销范围
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等。
以上是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和相关政策,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在就诊和住院时,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报销流程,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疗保险的保障。
- 本文分类:常识
- 本文标签:限额门诊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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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01-13 02: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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