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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规定才有社保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16:07    

关于社保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部法律: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规定,交社保的条件包括年龄限制(女性不超过40岁,男性不超过60岁),已有单位缴纳五险一金者需提供相关证件,个人办理仅限养老和医疗保险,本地户口可直接办理,非本地户口需长期居住证明。

第五条规定,个人社保卡准予办理条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已办理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手续的人员;参保人已在我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办理逐月全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手续;每月1-24日受理。登记需提交的资料:本人城镇常住户口;居民身份证;就业证明;一寸红底登记大头登记照片一张;如果个人想办理社保只能参养老和医疗,本地户口直接去当地的社保局办理。

第六条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享受失业保险的条件: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劳动者。享受退休的医保待遇要满足下列条件:个人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的年限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年限。符合上述条件的,退休后可以不再缴纳医保费,直接享受退休的医保待遇。

第八条规定,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在职员工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综上所述,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是规定社保的主要法律,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保缴纳义务、社保的种类及缴纳方式、享受社保待遇的条件等。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相关规定对社保的缴纳和享受待遇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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